本报记者 韩 鑫 近日,交通运输部等3部门联合印发的《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加快全场景应用、加强全链条支撑,到2028年,内河新能源船舶保有量较2025年翻倍;到2030年,初步实现新能源船舶规模化应用。重点推动内河电动、甲醇动力船舶应用。在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等逐步形成“两横一纵两网”零碳水路运输通道。 《方案》有哪些新看点?零碳水路
近年来,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逐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推动内河航运的绿色转型。其中,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重点围绕新能源船舶的推广应用以及绿色水路运输体系的构建进行了系统性规划。根据《方案》,到2028年,内河新能源船舶的保有量预计将较2025年翻倍,至2030年初步实现规模化应用。
首先,长江干线已经成为内河新能源船舶规模化应用的示范区。例如,重庆涪陵的“江隆1605”甲醇柴油双燃料危化品示范船成功首航,湖北的“葛洲坝”号则成为世界首艘内河万吨级纯电动散货船。这一系列的示范性项目标志着我国在新能源船舶的技术研发和应用上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国内已拥有内河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逾1200艘,整体规模与应用水平处于全球领先地位。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新能源船舶在内河船舶总数中的比例仍不足2%,这表明配套的法规标准、基础设施以及关键装备尚需完善。
其次,《方案》提出了广泛覆盖新能源船舶的应用场景,旨在实现到2028年全场景示范应用的目标。应用场景不仅限于货运船舶,还扩展至运输船、公务船及港口作业船等多种类型。2022年,首批“油改电”公务船舶在长江干线投入使用,通过将传统燃油海巡船改造为电动船舶,实现了“零排放、高适配、低成本”的运营模式。 MK体育
此外,为促进内河新能源船舶的全链条发展,《方案》强调了对各个环节的统筹支持,包括燃料制备、船舶制造、补能设施及运营管理等。刘昕院长指出,《方案》构建起了一个安全、技术、环保及应急保障的标准体系,力求推动新能源船舶高标准和高质量的发展。
关于未来推广的重点技术路线,《方案》明确指出,在300公里内、3000载重吨以下的客货运场景,将加快电动船舶的应用,而在长运距、大吨级货运场景则推广甲醇动力船舶。冯玥副院长分析认为,在当前可选的替代能源中,甲醇和电池因其技术经济优势以及绿色低碳发展的潜力,成为推广的主要方向。
最后,《方案》提出了“零碳水路运输通道”的建设目标,计划到2028年形成3000公里的零碳水路运输通道。这一通道的构建不仅涉及船舶的绿色化,更要求“船—港—补能站”系统的整体提升。以长江干线为例,《方案》提出在重庆、宜昌、武汉及南京等重要港口建立甲醇加注设施,为甲醇动力船舶提供便捷的补给服务。 MK体育
综上所述,《方案》为内河新能源船舶的推广与应用提供了系统性指导,明确了技术路线及支持措施。研究表明,通过全面推进新能源船舶的应用,将有效推动我国内河航运的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